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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 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

来源:编辑:时间:2023-09-25

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

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在区扫黑办的安排下,坚持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推动,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与促进社会和谐相结合,与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相结合,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现将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学习部署

为保证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及时成立、调整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和研究解决重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去落实。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机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一系列会议精神和具体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通过学习卫生健康系统的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了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的做好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专题学习,使干部职工清楚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了解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行为的具体内容,提升干部职工对《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的重要性认识,增强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行动自觉。

二、立足防范,压实扫黑责任

区卫健局要求各科室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各科室的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三、大力宣传,动员全民参与

广泛开展各领域宣传工作,区卫健局要求区直各卫生医疗单位、各镇(街)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区卫健系统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优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发布关于扫黑除恶主题相关推送内容,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六大亮点、纪录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等,从而提高广大市民和干部职工对专项斗争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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