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部署,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动、协同发展,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以示范创建引领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济南、烟台、济宁3市入选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东营、临沂、德州各有1个项目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入选数量居全国前列,取得我省历史最好成绩。 一、加强统筹谋划,高位部署启动。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推动将示范创建纳入《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列入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印发后,省委依法治省办及时进行部署,加大指导推动力度。各市普遍将示范创建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济南市将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纳入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烟台市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系统部署创建工作。济宁市召开6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二、严格创建程序,健全推进机制。省委依法治省办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创建申报、审核评估、推荐报送等工作机制,组织各市对照示范创建指标标准开展自查自评,组织对申报的12个候选市、3个候选县(市、区)、32个候选项目进行评估。召开省委依法治省办全体会议,审议拟推荐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示范项目,并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报告。济南市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创建模式。济宁市建立“两清单、一台账、两通报”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情况、加力推进。 三、加强跟踪指导,提升创建质量。坚持省市一体、同向发力,以示范创建引领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加强对各创建市的工作指导,全程跟进中央依法治国办对烟台、济宁市的实地评估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精准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先后赴东营、临沂、德州开展专题调研,对示范项目视频答辩准备工作进行指导把关。济南市组建工作专班,采取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方式推进创建指标任务落实。烟台市组织对11个区(市)政府和18个市政府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法治督察。 四、培树标杆典型,强化示范引领。鼓励各创建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济南市高标准打造山东(济南)中央法务区,创新形成“111N”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体系,探索开展“人大监督+法治督察”,示范创建书面评审位列全国前十,免于实地评估。烟台市打造“烟必行”营商环境、“握手烟和”诉源治理等品牌项目。济宁市探索形成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链条”审查机制。东营市创新打造“政企行”阳光执法监督平台,做法入选“中国改革2024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临沂市构建“制度完善、程序规范、管理闭环”的重大行政决策整链条机制。德州市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容缺”三联动极简办改革,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