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是与公开相对而言的,是个人或集团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为保护自身的安全和利益,需要加以隐蔽、保护、限制、不让外界客体知悉的事项的总称。 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的范围:1.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 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 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 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于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工作秘密的特征:1. 工作秘密是各级国家机关产生的事项;2. 工作秘密是涉及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事项;3. 工作秘密是不属于国家秘密,又不宜公开的事项。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在一定情况下也属国家秘密,许多商业秘密,特别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商业秘密,也直接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 个人隐私 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公开的信息。如个人日记、相册、通信、交往范围、家庭关系、生活习惯、身体缺陷、病患情况等,都属于个人隐私范围。特定情况下,特定自然人的个人隐私将纳入国家秘密范围。如国家面临政治动荡、国家间出现战争沖突等情况下,一国领导人的身体疾患等情况就会成为国家秘密。 涉密载体 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视频和音频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以及半导体介质等各类物品。 它们是国家秘密的主要存在形式,也是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境外情报机构窃密活动的主要目标,因此应当严格规范地管理国家涉密载体。
构成秘密的基本要素: 一是隐蔽性; 二是莫测性; 三是时间性。秘密都是暂时的、相对的和有条件的。
现代意义上,根据涉及内容的不同,秘密可分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