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拒不执行案件的打击力度,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争年底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按照省法院“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近日,台儿庄区法院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执行干警仅用10个小时,往返一千多公里,高效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 2015年至2016年,聊城美奥布业制造有限公司向山东金泰淀粉有限公司购买生产原料,货款已结。后经双方对账发现,聊城美奥布业制造有限公司少付货款28万余元,但迟迟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山东金泰淀粉有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聊城美奥布业制造有限公司答应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偿还货款20万元。法院调解协议生效后,聊城美奥布业制造有限公司逾期拒不履行,山东金泰淀粉有限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台儿庄法院受理案件并了解案情后,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异地银行存款信息时,快速启动反应机制,立即组织精干执行人员,制定周密的执行方案。为保证执行款万无一失,执行人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顶烈日、冒酷暑驱车四个多小时前往被执行人存款所在地聊城,在当地金融部门的配合下第一时间向银行下发了扣划执行通知书,成功将被执行人欠下的20万货款扣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