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台儿庄法院涧头集人民法庭法官来到张山子镇官庄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 上午10时,庭审正式开始。原告郑某称,其于70年代修建的东院墙,2017年被邻居吕某拆掉,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作出判决。 尽管巡回法庭没有平日威严的氛围,但严格的法庭程序仍然有条不紊地进行着,通过法庭调查、双方举证、质证和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阶段进行了庭审活动。在近1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院墙归属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庭后为了更有效地化解纠纷,主审法官决定到纠纷现场进一步了解案情以便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主审法官经过现场调查,提出了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解决办法,并以“千里传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六尺巷故事耐心劝说,让双方当事人认识到错误之处,重新顾念邻里之情,最终原告申请撤诉,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表示感谢。 此次巡回法庭进乡村,让群众耳闻目睹了法院审判的全过程,受到了法治教育,实现了审理案件和普法教育的有效结合,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近年来,台儿庄法院通过深入当事人住所地、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的方式,坚持实地勘察、就地开庭、当庭调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赢得了群众一致好评,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