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以及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相关工作安排,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我院对外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疫情防控期间,办案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案卷或者相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办理阅卷等诉讼业务,请提前与我院第三检察部联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第三检察部电话:3012860 2、 即日起,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访时间视我区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3、 疫情防控期间,来访群众、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向我院反映信访诉求、提出控告申诉、申请法律监督、提交证据材料、案件进展查询、法律咨询等相关事宜,可通过网络、电话、来信等方式进行,我院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及时办理信访诉求。 4、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住院、隔离期间,或者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参与诉讼的,应及时告知,我院将依法延长办案期限或者建议法院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并及时告知相关诉讼参与人。 5、 为维护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大厅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辩护人、诉讼参与人的身体健康,辩护人、诉讼参与人等确需实地办理业务的,请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 联络方式 网络信访:12309中国检察网(网址:wwww.12309.gov.cn) 联系电话:12309,0632-6622000,接听时间:2月3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通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文化路280号 邮编:277400 因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措施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日